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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林房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日期

点击数:555 发布时间:2026-03-19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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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林房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日期

2025年吉林房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日期定于6月28日,以下是智学网为你精心收拾的该资格考试的有关报名等事宜,期望广大考生准时查看和关注。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房产估价师、审计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报名日期及方法

为便捷考生,简化报名步骤,主张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在线报名、网上缴费、网上准考证打印、考后资格审核,考生根据报名文件需要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在网上签订《考试报名职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考试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有关考试报名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教高〔2025〕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在线考试报名日期为2025年6月28日—7月十日。

房产估价师和统计考试在线报名步骤:

考生须用标准的IE8以上浏览器,登陆吉林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在线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在线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小心事情同上。

(二)在线缴费时间与在线报名时间相同

经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在线缴费,怎么收费见附件2。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可能不要到网咖等公共场合进行在线报名和在线缴费,交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务必查询“交费状况”是不是为交费成功。在线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用A4纸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网站见下表。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表

序号

考试名字

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网站


房产估价师

十月8日至十月12日

吉林人事考试网

2、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十月13日

上午09:00—11:30

房产基本规范与政策

(含房产估价有关常识)

下午14:00—16:30

房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房产基本规范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卷卡的方法作答;《房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产估价理论与办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卷卡和在答卷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法作答;《房产估价案例与剖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在答卷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能与其他考生交换用。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学会常识的具体需要,请查阅《全国房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生应携带钢笔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十月14日

上午09:00—11:30

房产估价理论与办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产估价案例与剖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3、考后资格审核

(一)考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国家考试成绩公布后,吉林人事考试网发布后审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有关考试预合格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考后审核所需材料见后审公告。有关消息在吉林人事考试网和吉林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官方公众号为jlsrskszx。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法公告预合格考生。请预合格考生按规定时限提交有关材料,并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建议。如对预合格考生上传的资料有异议,人事考试机构可调阅预合格考生人事档案。

考后审核需筹备材料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需要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看报告》扫描件。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中等教育学历及高等教育学历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没办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看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看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地址:长春金川街151号。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肯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有关筹备。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筹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预合格考生按规定需要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公告》(人考中心函〔2025〕45号)文件的需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需要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舍弃,取消全部考试考哪几科成绩,不予核发证书。

2、对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骗取考试资格,在打印准考证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报名资格,不能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有关状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有关成本一律不退。

3、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察本单位考生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有关信息,确认考生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察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有关责任。

4、伪造单位印章、法人章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置。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4、考试成绩及资格证书

(一)考试成绩一般考试结束2个月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国家有关部委网上公布,考试结束3个月左右在吉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后资格审核公告。

(二)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公告。证书领取日期请关注吉林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公告”栏目有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公告的时间、地址领取。

(三)对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将它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关状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5、考试有关政策及事情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可以适应考试者均可考试报名。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与在人事考试中*、通讯工具作弊等紧急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不然后果自负。实行违纪通报规范,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置。

(二)依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雷同试题认定和处置的公告》(人考中心函〔2025〕25号),国家阅卷时将使用技术方法对所有考生试题进行雷同试题测试鉴别,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题或试题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被别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置。

(三)凡为考生不真实报名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一经核实,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信用吉林网、吉林红盾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上予以揭秘。

(四)依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中国大陆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区域居民申请参加房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6、工作需要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大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大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手段,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看重考后资格审察工作,落实属地验资主体责任,严格审察考试报名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察责任制,做到哪个审察、哪个负责,明确任务、目的、责任人和有关需要。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大网上资格审核用户权限及密码管理,确保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有序顺利推行。

(四)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员工纪律规定》,提升考试员工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员工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推行与资格审察过程中发现考试员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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